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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06 17:02:00 来源: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财政局
一、主要职能
(一)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县政府为复议对象的复议案件,代理县政府参加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审查有关资源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
(三)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处理县政府的重要法律事务。
(四)负责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工作,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赔偿工作。
(五)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由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和争议。
(七)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参与或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八)负责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事务,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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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8.35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同比降低0.3%。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8.35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同比降低0.3%。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二是完善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等社保金缴纳;三是单位离退休人员归于社保管理。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8.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 %,同比减少0.18万元,降低0.3 %;项目支出预算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与去年同期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同比均增加0.72万元,提高1%;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同比减少4.06万元,降低26%;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8.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同比减少0.18万元,降低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 %,同比增长8.26万元,提高2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 %,同比增加4.29万元,提高17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同比减少12.73万元,下降82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与上年持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与上年持平。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0万元,项目支出9.7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42.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9.7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等。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11.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万元,比2017年预算万元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13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20%,主要是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和14个厅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主要用于14个厅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财政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厅机关和14个厅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